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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3月21日,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电表箱、综合配电箱、自助终端设备、铅封、电缆分支箱、开关、金具、变压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线电缆、五金件、塑料件、铁附件、高低压成套开关柜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位于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71号,建筑面积31331.49m2。总投资为434.3458万元,技改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主要工艺为注塑、压注、激光切割、剪板、冲压、焊接、折弯、装配、检验等。 现有职工120人,其中30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同月在原乐清市环保局完成了项目的环评报告备案(乐开环备2018〖27〗号)。由于项目在建设期间公司生产产能、产品方案发生变化,与原基建项目预计生产规模及主要工艺不一致,随后于2020年5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JP 柜、低压开关柜、环网柜成套设备6万台、户外高压真空断路器5000只、PC电能计量箱100万支建设项目现状评估报告》, 并于同年7月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完成了项目的环评报告备案(温环乐改备〖2020〗1237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企业决定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对生产产品方案和规模进行调整,于2021年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建设项目的技术改造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2月2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受理(温环乐开备[2021]13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注塑机冷却水。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后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注塑废气、压注废气、激光切割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破碎粉尘、焊接烟尘、磨床粉尘、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27米高空排放; 压注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27米高空排放; 激光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 破碎粉尘、焊接烟尘、磨床粉尘、激光打标废气 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床、切割机、注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焊头、焊渣、废乳化液、原材料包装和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焊头、焊渣、原材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和压注工序产生的苯乙烯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激光切割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中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型规模油烟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司厂界南侧、西侧、北侧和东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北侧和东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焊头、焊渣、原材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高压元器件5万只、高压成套开关设备100万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1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根据《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等文件,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排放总量,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减少 VOCs排放总量。 3、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设置规范性的危废暂存场所,合法处置工作,完善相关标识和台账。 4、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绿丰电气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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