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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4月24日,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 进行“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指 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租赁乐清市济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乐清市石帆街道宁康东路2777号的房屋(第1幢共12层,含2 层裙楼),建筑面积为16800m2,作为乐清济民医院骨伤科专科医院 的经营场所,主要设中医科(骨伤科、推拿科、康复科、针灸科)、 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待项目投入 营运后,拟设置60张床位。项目建成后,预计门诊量约200人/d。 项目设计床位60张,门诊量约200人/d,现实际达到床位60张, 门诊量约200 人/d的运营能力。现有职工40人,均在厂内住宿,医院不设食堂,年运菅365天,每日运营24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7 0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0]3号)。 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2020年1月竣工投入试运营。 (三)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 额的 0. 00067%, (四)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环保配套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济民医院正常运营。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暂未购设中药煎药设备,但已预留排气管道 暫未开放中药窗口,故目前不产生煎中药药渣,其余建设内容与环 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后汇入调节池,汇同医疗废水经多级生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 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 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管排放,废水处 理设施由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设计处理流量 80m7do纳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后排放。 (二) 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废气、医疗废气、消毒液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废气集气后经等离子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 放。 项目暂未购设中药煎药设备,但已预留排气管道;诊疗及实验分 析过程中会发的少量医疗废气、拖地的消毒液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空调机组、污水处理水泵等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危废暂存间正在建设中,医疗废物委托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目前暂未清理产生,待清理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排放的 pH 范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银、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总氰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项目废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 80 吨/日,环评废水排放总量为 11566.12t/a,按一年 365天工作日计,则每日废水排放量约为 32 吨,占废水处理能力的 40%,企业 4月 6日、7 日验收期间废水排放量分别为 27吨、28吨,占废水处理能力的 33.8%、35%。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厂界下风向(西侧--E、F、G号点)共布置 3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 6 次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浓度均小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 3 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等离子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目前暂未清理产生,待清理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危废暂存间正在建设中。 (二)总量控制 经核算,本项目实际年排放环境总量分别为废水 10080t/a,化学需氧量 0.50t、氨氮 0.050t,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待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规范设置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后可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医疗机构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补充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 加强污水设蘇运维,合理用药,规范排放口和监测釆样口设 置,完善废水处理污泥的处置,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加强高噪 声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噪声影响。 3、 加强污染治理设弛的运行管理,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 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 4、 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点 应当远离医疗区、附近居民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各种安全、 冷藏措施。 5、 验收监测期间,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未达到75%,建议 今后根据医院废水产生数量变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及自 行监测。 6、 辐射部分另行组织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乐清济民医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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