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7日,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自主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对塑料制品进行真空镀膜和喷漆加工的企业。企业用乐清市庄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清江镇工业区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租赁面积为1200m2,设计总投资440万元,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

本项目现有员工7人,厂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8小时生产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2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0]92号)

2020年7月开始筹备,2020年11月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实际焊接工序已撤下,外购已经过焊接的箱体直接组装,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塔冷却水、除尘废水和喷淋除漆废水冷却塔冷却水和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除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定期打捞漆渣,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自动)工序经水帘除尘+二级水喷淋塔+除雾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经29米高空排放。

项目喷漆、烘干(手动)工序经水帘除尘+水喷淋塔+除雾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漆流水线真空镀膜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废过滤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废过滤材料暂存于企业,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喷漆及烘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VOCs、乙酸酯类、苯系物的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所有测点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间监测表明,所有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废过滤材料暂存于企业,已与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审批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和《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做好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生产设备的运行管理,关闭门窗生产,增加设备检查、维护,减少设备异常带来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增加基础减震措施,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5、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规范的标识,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6、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温州远景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上一页温州卓人汽车电控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温州侨斯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