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530日,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链接乐城街道和柳市镇东片湖头工业园区及乐清火车站站前区块。该工程设计建设起点乐清市殡仪馆前,接乐白公路一期,终点与柳白公路项目相交,路线全长4.147km,其中桥梁142.04m/2座,均为中小桥;涵洞23道。项目总用地面积217.62亩,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8米。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涵洞、绿化施工(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该工程于 2018年5月开工, 2020年11月竣工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4年7月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8月11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审批(柳环规[2014]20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32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原环评设计桥梁2座,实际建设了3座,设计涵洞23道,实际圆管涵11道,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坏土壤与植被、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利用附近公共厕所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交环卫处理;施工弃渣已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施工迹地植被已自然恢复,恢复的植被主要为景观花草。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于项目的柳市塘河分上、下游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柳市塘河上、下游的 pH、CODMn、挥发酚、DO、石油类、SS、TP等各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指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相比较原环评中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氨氮指标差别不大,可能与原环评中提及污染原因有关,建议政府对周边废水收集系统进行完善

2)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工程无生产性废气排放,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道路流通的汽车尾气。在周边敏感点柳市镇第八小学附近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NO2CO、SO2PM10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性设备噪声产生,主要为车辆流动噪声。在沿线周边敏感点柳市镇第八小学附近设置24h 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该路段敏感点交通噪声声级 Leq 全天在 44.8~50.9dB 间波动,全天声级变化较小。在当前车流量情况下,该测点昼间等效声级为 50.9dB,满足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中提及的60dB限值;夜间等效声级为44.8dB,满足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中提及的50dB限值建议在山弄村民宅4附近加设隔声设施,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跟踪监测。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过程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生态及社会环境调查

①社会环境调查

社会环境主要调查征地拆迁补偿措施及落实,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突发性事故处理方法等。

②生态环境调查

工程建设完成了边坡防护和公路绿化情况等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3、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设置环境管理小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予以管理,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市乐柳线山弄至湖头改线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其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对汽车的管理,设禁止鸣号标志,减少鸣号;加强日常管理。

3、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溢油等事故。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0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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