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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杰创.doc
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7月8日,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温州胡记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墨城工业小区B04地块部分厂房(2#生产车间南首部分,共1层)作为生产用房,建筑面积1320m2,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5月21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号:2021013)。本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建设完成,全年工作300天,员工20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两班16小时生产制(06:00~22:00)。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 (三)验收范围 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技改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企业生活污水依托温州胡记玻璃厂生产车间洗手用水,厂区内不设置生活设施,故本项目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水为喷淋塔喷淋废水和造粒工序冷却水,生活污水依托温州胡记玻璃厂生产车间洗手用水,厂区内不设置生活设施,故本项目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喷淋塔喷淋废水直接作为造粒工序冷却补充用水,不外排,定期补充清水;造粒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熔融、挤出废气。造粒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平阳县深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风量为1万m3/h的水喷淋塔+UV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裁切机、造粒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分拣废物、废滤网、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分拣废物、废滤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造粒熔融、挤出工序净化设施排放口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设置3个厂界噪声测点。两天昼间监测表明,所有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厂界紧邻其他企业,无法监测。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验收结论 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涂膜料粒子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核实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质量满足工艺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达到《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排气筒高度设置以确保稀释后的排放物所造成的地面污染浓度符合要求为准则。废气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平阳县杰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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