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南雁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

平阳南雁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9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环保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位于平阳县南雁镇雁山村,主要提供汽油、柴油和便利店等便民服务,属于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设计总投资3003万元,总用地面积为2641m2,总建筑面积850.56 m2。整个建筑物根据功能不同分为站房、加油区、储油区三类。站内新建站房一座,新建一层轻钢结构罩棚一座,新建设30m3的埋地式卧式汽油储罐4只、30m3埋地式卧式柴油储罐1只、电脑加油机4台16枪,折算油罐总容量135m3。设有标准化加油岛4座,4台双油品四枪潜油泵式加油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02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10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平建[2020]24号)。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2020年5月竣工,2020年5月27日获取运营证后投入运营。

本项目年营运365天,每天营运16.5小时,职工6人,其中有2人在站内住宿,加油站内不设食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3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消毒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实际加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存于化粪池内,定期由村民(陈门村)清运至果园内作为生物化肥处置,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地面截流沟收集,经隔油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存于化粪池内,定期由村民(陈门村)清运至果园内作为生物化肥处置。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罐车装卸、储油罐灌注和加油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有机废气)及汽车排放尾气。

汽油在装卸过程中采用气相平衡管措施,储油罐灌注、加油机作业时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排放口高度为4米;汽车尾气经扩散稀释后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汽车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及废渣、油水混合物、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废油及废渣、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废抹布(手套)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已编写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7月15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完成登记备案,备案编号:330382-2021-016-L,项目现有的环境应急物资有消防沙、灭火器、铁锹等,环境应急物资基本能够满足需要。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村民(陈门村)清运至果园内作为生物化肥处置。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气液比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要求的范围限值。

项目厂界4个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西北侧(3号点)测点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侧(1号点)、西南侧(2号点)和东北侧(4号点)测点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油及废渣、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废抹布(手套)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做好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加强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建议加强隔油池出水的监控。

3、及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和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的监控,确保符合要求。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同时做好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进一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建议站区设置警鸣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平阳南雁加油站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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