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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0月16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泡沫包装盒的企业,企业租赁温州市美尔纸品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海工大道525号三号楼一层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526m2,设计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年9月30日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2020)温开审批环备字第196号), 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企业于2021年9月委托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环评补充说明》,拟由原环评中预发泡、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员工7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一班8小时生产制(8:00-17:00,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 (三)验收范围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项目生活设施依托温州市美尔纸品有限公司,无生活废水产生; 原环评中预发泡、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现为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清水。生活污水依托温州市美尔纸品有限公司,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发泡废气和成型废气。预发泡废气和成型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位(厂界东北侧门口A点、厂界西北侧门口B点、厂界西南侧窗户口C点、厂界东南侧门口D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东南侧(1号点)、西南侧(2号点)、西北侧(3号点)、东北侧(4号点)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2号(西南侧)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测点噪声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2号(西南侧)测点主要声源来源于排风机,3号(西北侧)、4号(东北侧)测点主要声源为泡沫成型机,1号(东南侧)测点无明显声源。两天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3号(西北侧)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因受背景噪声(来源于温州市美尔纸品有限公司)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其余所有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验收结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年产150吨泡沫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 (四)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成功塑料泡沫厂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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