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麦田.pdf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
4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 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5日,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4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装潢、塑料编织袋、无纺布袋、无纺布制品等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千亩工业园区A6栋,用地面积为779.24m2,总建筑面积为4783.62m2,设计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4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条编织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122号),项目已投入生产,于2018年9月15日邀请专家进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废水、废气),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平环验[2019]4016号)。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3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0]37号);企业在原厂区扩大生产产能,在不增加新职工人数的前提下,决定在原有生产车间内改进生产工艺,调整部分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于2020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4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平建[2020]191号);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本项目复合工序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可不配置VOCs处理设施,企业于2021年4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环评补充说明》,拟由原环评中复合废气经集气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0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变更为复合废气经集气后通过楼顶30m的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同时投入试运用,员工35人,不设食宿,生产实行两班16小时生产制(6:00~22:00),年工作日为330天;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彩印机、复合机配备不足,丝印工序未上;目前技改项目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5%。 (三)验收范围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条编织袋、4000万条无纺布袋、1000万平方装修地面保护膜技改项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主要生产设备--彩印机、复合机配置的数量不足,丝印工序未上(故无丝印废气产生);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彩印烘干废气、普印废气、调配废气、擦拭废气、复合废气和投料粉尘,无丝印废气产生。 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30米高排气筒排放; 调配、普印、彩印烘干、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VOCs分解裂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引至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印刷版、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包装袋和废印刷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6月17日、18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9月9日、10日验收监测期间,复合工序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彩印、普印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9月9日、10日无组织废气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房外布置4个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6月17日、18日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北侧、东侧、南侧、西侧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两天昼间上下午噪声监测结果表明,3号测点昼间噪声因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其余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印刷版、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包装袋和废印刷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印刷生产线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封闭集气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监控;使用的油墨应符合相关要求,降低有机废气排放总量。。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核实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质量满足工艺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达到《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废气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六)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麦田包装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