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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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条编织袋

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5日,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条编织袋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编织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千亩工业园区A-1栋东单元,总用地面积为1079.43m2,总建筑面积为6610.08m2,设计年产9500万条编织袋。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条编织袋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4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号:平环建[2017]128号);于2019年11月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条编织袋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1月26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平建[2019]197号),于2020年8月29日邀请专家进行两个项目的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企业拟在原厂区扩大生产产能,在不增加新职工人数的前提下,决定在原有生产车间内改进生产工艺,调整部分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于2020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条编织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1月16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平建[2020]193号)。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本项目覆膜工序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可不配置VOCs处理设施,企业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条编织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补充说明》,拟由原环评中覆膜废气经集气管收集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0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变更为覆膜废气集气后通过楼顶30m的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员工9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实行两班16小时生产制(6:00~22:00),年工作日为330天;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彩印机配备数量不足,吹膜、喷码工序未上,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73%。

(三)验收范围

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条编织袋技改项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主要生产设备--彩印机配备数量不足,吹膜、喷码工序未上(故无搅拌粉尘、吹膜废气、喷码废气产生),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印刷废气、烘干废气、调配废气、擦拭废气和覆膜废气,无搅拌粉尘、喷码废气、吹膜废气产生。

覆膜工序产生的覆膜废气经收集后引至30米高排气筒排放;

调配、印刷、烘干、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固废为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6月17日、18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9月9日、10日验收监测期间,覆膜工序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印刷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甲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乙酸乙酯的排放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表1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排放速率小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推荐的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

9月9日、10日无组织废气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房外布置3个监测点位(车间南侧门口E点、车间东侧门口F点、车间北侧窗户口G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6月17日、18日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北侧、南侧、东侧设置3个厂界噪声测点。两天昼间上下午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东侧、北侧测点昼间噪声因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南侧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印刷生产线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封闭集气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监控;使用的油墨应符合相关要求,降低有机废气排放总量。。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核实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质量满足工艺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达到《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各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废水排放口应当安装水量计量装置,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六)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江三腾塑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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