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年喷涂加工1700吨五金饰品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下载文件:江北正兴阀门.jpg
2018年1月21日,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永嘉县经纬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杭州雯川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废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关于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及废气设计单位关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报告等相关情况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租赁永嘉县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永嘉县黄石街道千石工业区的部分现有厂房(永嘉县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将厂房租赁给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现将其部分转租给本项目业主)。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2016年10月竣工,2016年12月开始试生产。企业于2016年10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7]22号)。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验收范围:考虑到部分设备还未到位,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年喷涂加工1700吨五金饰品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除喷漆台比环评审批设备少及取消滚漆工艺外,其它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环评要求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后干燥处理,再混合调漆、流平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滚漆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后引高排放,实际喷漆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喷漆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所有废水委托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楠溪江。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喷漆废气,所有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共设6套废气处理装置,全部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工艺。 (三)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漆渣、废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漆渣和废活性炭由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年喷涂加工1700吨五金饰品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污水 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排入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委托其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本次验收对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磷酸盐、悬浮物、总锌、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铁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车间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 -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总量核定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定, VOCs年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提高废气集气率,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废气环保设施标志标识,并安装独立电表,规范废气排放口和监测孔。有关建筑物须取得合法手续。 3、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做好危废的处置工作;完善危废暂存场所的标志标识,补充相关委托处置协议,做好台账。 5、根据浙江省涂装行业有机废气整治规范要求落实其他相关措施,推行清洁生产,提倡使用环保型油漆;规范油漆的暂存,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环境突发事故发生。 6、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其他内容,及时公示验收材料。 7、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年喷涂加工1700吨五金饰品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气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签字:
永嘉县江北正兴阀门厂验收工作组 2018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