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下载文件:志远.jpg
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1日,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永嘉县经纬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杭州雯川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废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及废气设计单位关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报告等相关情况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租用永嘉县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迁扩建项目,租赁面积3430.97m2。迁建后,企业扩大阀门表面处理加工规模,由原阀门年表面处理5000吨扩建为年表面处理8000吨(生产设备由原有的2条发黑线、1条磷化线增至3条发黑线、2条磷化线,阀门表面处理加工工艺保持不变),同时新增五金饰品加工。迁扩建后,企业将年加工1200吨五金饰品、表面处理8000吨阀门。 企业于2016年1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评报告表,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永嘉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6]66号)。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2016年4月竣工,2016年4月20日开始投入试生产,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6%。 验收范围:考虑到部分设备还未到位,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除抛光桶比环评审批设备少外,其它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除油、除锈等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电泳涂装清洗废水、抛光等废水一起进入废水物化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随后与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楠溪江,其中总铁经处理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排放标准。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电泳涂装废气、喷塑废气以及喷塑烘烤废气,设有5套电泳废气碱水喷淋处理装置、2套磷化废气碱水喷淋处理装置、3套发黑碱废气碱水喷淋处理装置、5套喷塑碱废气碱水喷淋处理装置,项目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 (三)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电泳残渣、槽渣、污泥、生活垃圾等,电泳残渣、槽渣、污泥收集后委托温州市清洁能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磷酸盐、悬浮物、总锌、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铁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水喷淋塔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总量核定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定,污染物CODcr、氨氮、VOCs年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提高废气集气率,建议对排气筒颗粒物、氯化氢进行跟踪监测。 2、完善车间地面防腐防渗,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提高废水回用率;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突发性环境事故发生。 3、完善环保设施标志标识,并安装独立电表,规范废气排放口和监测孔;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4、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做好危废的处置工作;完善危废暂存场所的标志标识,补充相关委托处置协议,做好台账。 5、按照永嘉县重污染行业三年提升计划及行业整治要求,落实其他相关措施。有关建筑物须取得合法手续。 6、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其他内容,及时公示验收材料。 7、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签字:
温州志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