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418日,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全自动喷涂、电泳生产线技改项目及酸洗生产车间异地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温州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安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座落在平阳县滨海新区电镀园区,为轴瓦、活塞环电镀加工和普通单面线路板生产企业。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 2013 8 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过审批(平环建〔2013204 号)。之后由于厂区内电镀生产线数量、各镀种及其镀容、电镀辅助槽规格等方面发生改变,又于 2015 11 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阳县海涂围垦区 D08-2 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已经过平阳县环保局备案(备案号 2015036)。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并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企业于 2016 12 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 万平方米普通单面线路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过审批(平环建〔201668 号),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并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平环验〔2016026号)。企业于 2016 12 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酸洗生产车间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过审批(平环建〔20176 号),该项目已试生产,尚未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企业于 2017 5 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全自动无尘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61日通过平阳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71 号),企业于 2017 5 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913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132号),喷涂项目于20167月开工,201710月份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7%。电泳项目于20175月开工,20179月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1.7%。目前项目工程各环保设施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具体设情况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电泳生产废水、酸洗磷化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按质分流排入平阳县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的重金属等指标处理后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新建表 2 中标准,COD、悬浮物、石油类等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接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酸雾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废气及生物质燃烧废气。

(1)生物质锅炉废气: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废气集气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 酸雾废气:项目废气集气后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 有机废气:电泳、喷漆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的运转,合理布局,采取实体墙阻隔、设备维护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电泳线槽液过滤杂质及废液;电泳漆渣;染料、化学品后产生内包装袋;生活垃圾;生物质颗粒燃烧灰分;废交换树脂;酸洗磷化生产线废液、废渣。危险废物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具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生物质颗粒燃烧灰分收集后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

企业配置了应急设施和物资,已经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电镀废水统一处理,未做监测。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5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企业二级标准;生物质燃烧机净化后排气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标准;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标准值。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查,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的年实际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集气率,加强废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进一步优化各废气设施的工艺参数,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做好车间废水分质分流,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废气处理塔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安装量需满足废气处理量要求。

4、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委托处置,完善台帐和警示标志。

5、按照温州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要求,落实其他相关措施。

6规范危化品暂存,加强环境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7、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验收组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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