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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自行验收意见 温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5月24日,温州市气象局组织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市气象局(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鲲鹏建设集团公司(总承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勘察了解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选址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01-01-37-1地块,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911平方米(折和8.87亩),拟建1栋16F的监测预警中心大楼,1栋5F宿舍食堂大楼,地上建筑面积196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4平方米。温州市气象局于2011年11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1]141号)。由于项目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取消辅楼,并将辅楼中的变配电房和职工食堂安排在主楼的一楼和三楼,同时取消职工宿舍;项目总用地面积保持5911m2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为22648m2,主楼层数增加至18层,并于2012年3月16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温环建函[2012]012号)。项目初步设计于2012年5月11日通过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温发改基综[2012]156号)。项目实际总投资2036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9%。目前该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内容与环评文件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做到纳管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污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然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地下室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厨房油烟。厨房油烟气安装油烟脱排机,柴油机组烟气、食堂油烟从大楼屋顶排空,地下室车库汽车尾气地面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设备噪声,水泵、风机、发电机、排风机等高噪声安装在地下室内,中央空调机组位于屋顶,且采取了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楼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沿路建筑采用双层中空隔声窗。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实施后通过人为的搭配、布置,形成以人工景观为主体的生态景观类型,增加了生态景观的舒适性和美感,项目绿化率达到32.49%,景观绿化效果良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在地下车库布置1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厂界无组织监控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四周设置5个噪声测点,4号临江滨中路南侧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侧点执行2类标准。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中,5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施工期 施工期间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治理措施,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期产生的钻渣泥浆及废弃土石方均已经外运消纳处理,施工过程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谅解,未有投诉情况发生。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实际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项目环境信息与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相关施工期管理台账,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绿化维护,确保良好的景观环境。建议对大楼室内噪声、周边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生态保护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其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保护措施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小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签字:
项目验收组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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