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自行验收意见

2018519日,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温州晟策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工程设计公司)、永嘉县经纬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永嘉县瓯北黄田外窑工业区主要从事锌合金加工建筑面积398m2项目于20178月开工20179月竣工20177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补充说明项目实际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永嘉县经纬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设计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废气

熔化炉废气经温州市晟策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废气处理设施中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湿法除湿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的运行。

)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灰渣、金属渣和生活垃圾灰渣和金属渣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物质熔化炉废气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3、噪

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的运行,该项目各侧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灰渣、金属渣和生活垃圾灰渣和金属渣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氨氮指标不需要进行区域替代削减SO2NOX排污权指标已经通过有偿交易取得温排污权证CBYJ字第2018054)。该项目实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均小于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生物质烟气处理设施需及时加碱,循环水池需加盖防雨;完善废气设施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排污口和采样监测口。

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规范固废暂存场所,补充金属渣外卖综合利用协议;做好风机等噪声设备的降噪措施。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永嘉县瓯江物资有限公司验收组

                                         201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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