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公示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 7月31日,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扩建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827号8205室、8309室、8310 室、8311A室,厂房系租用温州市宏嘉亮实业有限公司由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租用面积为626.8平方米,专业从事太阳镜、老花镜以及眼镜配件检测服务。本项目实施后,形成年检测太阳镜5000副、老花镜 1000副、镜框500副、镜片50000片的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5年开工,2015年6月竣工,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补办环评,并于2018年2月27日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审[2018]3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投资额的8.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18290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运行与环评审批情况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纯水机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纯水机制备浓水中除含有一定的盐分外基本属于清洁用水,直接作为洁净下水排放;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连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来自检测过程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项目涉及到挥发性化学试剂的所有操作均在实验操作台或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台上设有集气罩。无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引至2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分析仪器、通风橱、集气罩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瓶等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超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过滤器和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后处理。项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试剂盒、设备器皿清洗废水、废培养基、装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制备超纯水用后的废交换树脂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收集后目前由于废液量少暂存企业。后续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厂界四周噪声测点,两天昼间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瓶等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超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过滤器和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后处理。项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试剂盒、设备器皿清洗废水、废培养基、装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制备超纯水用后的废交换树脂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液由于量少,暂存企业延期贮存。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39t/a、氨氮0.0005t/a;废气年排放量分别为丙酮0.0019 t/a、丁酮0.0002 t/a、甲苯0.000005 t/a、非甲烷总烃0.0218 t/a,则VOCS0.0239 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规范化设置固废暂存点,完善各类固废运维台账。

3、加强实验室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及处理运行管理台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按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落实,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签字: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7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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