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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 7月31日,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扩建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选址位于海滨街道蓝田临时标准厂房工业园区原温州市龙湾兴华钢管厂、原温州市瓯海本铃摩托车配件厂、原温州市江南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3个临时周转厂房内,总租赁面积5557.58平方米,主要用于合成革固废(残液)的暂存,最大暂存量为6000 吨,不涉及任何生产加工。现完成建设2#暂存库,最大暂存容量为24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5年9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0月19日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受理( 龙环建审[2015] 133号)。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2017年11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7.5%。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施内容与环评报告的工程内容有变动。企业原设计建设1#~3#暂存库,最大暂存容量为6000t,现已取消1#及3#暂存库的建设,不再启用,只建设2#暂存库,最大暂存容量为2400t。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有变动。现完成建设2#暂存库,经确认,1#及3#暂存库不再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产生。项目不在租赁厂房内进行任何生产、暂存器皿的清洗及地面清洗等。不新增员工,员工由原厂区原有员工进行调配,不设食宿。 (二)废气 扩建项目合成革固废(残液)采用开口圆形桶盛装,配有专用桶盖,因此正常营运过程中不会产生DMF等。仓库铁桶包装须密闭,贮存区设置集气设施,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室外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暂存过程无噪声排放。噪声源主要有汽车运输噪声和装卸噪声,汽车进出厂区时注意减速,装卸货物时注意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它硬件的碰撞,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属于暂存性质,无固废产生。项目已做好固废贮存堆场的防渗、防风和防雨措施,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固废不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破损遗洒和扬散,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五)环境应急 企业已编制完成《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7年12月13日在温州市龙湾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备案编号:330303-2017-056-H)。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2018年6月6日、7日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DMF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限值。 2018年6月6日、7日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四周无组织监测点DMF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6限值。 (3)噪声 2018年6月6日、7日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四周除北侧和西侧测点昼间受厂界周边企业叠加因素噪声超标外,其余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提升废气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更换后的活性炭及时送至公司焚烧处置,并做好台账管理记录。 3、加强厂区雨污分流,不对场所进行清洗,减少厂区废水产生几率。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及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台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存仓库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按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落实,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签字: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7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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