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公示

 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7日,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座落在平阳县萧江镇千亩工业区B11-1地块,是一家主要从事包装装潢、软包装、彩印、塑编及其他印刷品、塑编复合袋的生产销售企业

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 年 8 月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6年 8 月 29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审批文号平环建[2016]101号。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2018年2月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5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7%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目前无圆织机、拉丝机,拉丝及编织工序目前外协;干式复合机变为无溶剂复合机,其余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符合,本次属于阶段性竣工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印刷废气及复膜熔废气。项目废气工程由平阳县深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废气设施设计风量为25000m3/h。复膜及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共设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印刷及复膜废气排气筒中的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甲苯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乙酸乙酯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的4倍。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总量均符合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平环建[2016]101号)和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

3、按照《浙江省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印刷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规范》、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要求印刷线做到密闭,配墨工序、危废暂存场所废气需统一接入废气处理设施,油墨桶、稀释剂桶需加盖密闭,含油墨废抹布需密闭暂存,防止挥发性有机物散逸,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降低VOCs排放量。有机废气需按时达到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补充废气喷淋塔废水的预处理,确保循环使用不外排;规范危化品暂存,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保持车间环境整洁,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险暂存场所,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阶段性)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浙江东泽控股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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