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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 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1日,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昆阳镇水亭工业区A04 地块,为塑料包装盒、皮革包装盒和塑料制品的制作与销售企业。 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通过平阳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平环建[2012]228号),项目原金属工艺品不再进行生产,改为外购,增加塑料包装盒、皮革包装盒和塑料制品的制作工艺,相应增加的设备包括小型丝网印刷机2台、激光切割机2台、木工机一套、切纸机1台、过胶枪3台、胶枪3把、烫金机2台等。本次技改不涉及土建,技改完成后形成塑料包装盒20万套,皮革包装盒40万个和塑料制品100万个的生产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188m2,总建筑面积3984.7m2。企业于2018年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69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8.6%。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无激光切割机,废气处理工艺由喷淋塔+除雾器+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改为水喷淋+降雾器+光氧设备处理,未使用活性炭,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具体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和清理沉淀物,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沼气净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3/973-2015)二级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和粉尘。项目对PP片材进行丝网印刷,使用的原辅材料为SA系列油墨和稀释剂(SA-1500高沸点芳烃溶剂);项目使用聚醋酸乙烯乳胶做粘合剂;喷胶工艺使用环保喷胶(根据成分表,6#提取溶剂油以50%计)。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降雾器+光氧设备处理后引至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密度板切割工序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和清理沉淀物,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沼气净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3/973-2015)二级标准后排放。由于企业沼气净化池已通过环保局验收,因此不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乙酸乙烯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烯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 -1991)推荐的方法计算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厂界标准,乙酸乙烯酯浓度达到环境质量标准中一次值的4倍。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 3、按照《浙江省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和印刷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规范,完善丝网印刷、喷胶工序废气收集系统,喷胶车间做到相对密闭,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降低VOCs排放量。 4、根据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其它相关措施和要求,优化废气处理工艺,进一步降低VOC排放总量。 5、规范危化品仓库,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6、保持车间环境整洁,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险暂存场所,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建造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逸昭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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