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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0万套宠物牵引产品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9日,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购置平阳县水头镇锦绣路9号标准工业园区生产厂房,将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南雁工厂搬迁至此,为宠物牵引产品生产企业。 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条猫、狗宠物项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通过平阳县环保局审批(平环建[2009]141号),且同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09]61号)。现企业于2018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25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141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02.36m2,预计企业形成了年产1000万套宠物牵引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具体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水头污水处理厂目前执行的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为上胶废气和油边废气。 上胶废气经集气后引30米高空排放;油边废气经集气后引28米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1)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已经纳管,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的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其均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氨的排放速率及其均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表2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设置4个测点,各测点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项目油边刷子(指海绵)不重复使用,未产生清洗废水。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 3、按照《浙江省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过胶机废气收集设施降低高度,提高收集效率,防止挥发性有机物散逸,提高废气收集率。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保持车间环境整洁,废胶水桶,废油漆桶以及废海绵需密闭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险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造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誉盛宠物用品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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