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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公示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1日,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万全镇郑楼标准厂房园区创业路1号,为印刷机械、高低压电器及元件制造、销售企业。 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于2008年委托编制了《年产600台丝网印刷机和200台卷筒纸印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编号:平环建[2008]26号),并完成了车间(一)、车间(二)和办公楼一的建设和年产600台丝网印刷机、200台卷筒纸印机项目的投产运营,并于2011年3月4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编号:平环验[2011]9号)。 2012年企业决定建设其余未完成的建筑,并对总平布置进行调整,委托编制了《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总平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编号:平环建[2012]14号),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实施。 2015年企业又决定完成整个厂区的建设,并将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 47953.9m2调整为53277.68m2,该调整项目由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平经信[2015]8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调整后企业的产品及其规模均未变化,该项目于2015年8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600台丝网印刷机和200台卷筒纸印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平阳县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平环建(2015) 132号),项目目前尚未进行验收。 企业原喷漆工艺为外协加工,现欲提升产品喷涂的质量,拟实施年加工600台丝网印刷机和200台卷筒纸印刷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投入喷涂设备,设立一条喷漆生产线及一条喷粉生产线,对公司生产的印刷机械进行涂装加工。企业拟利用已建设的车间(三)1F的南侧区域作为喷涂车间,项目主要包括脱脂、磷化等前处理工艺以及喷粉、喷漆工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不新增员工,由原有机加工车间调配而来,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夜间不安排生产。 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台丝网印刷机和200台卷筒纸印刷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8月24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113号)。本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6.2%。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前处理工艺废水、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前处理工艺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物化+生化)处理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汇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后纳管排放,其中生产废水中的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标准,项目废水纳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鳌江。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喷漆、晾干废气:项目喷漆、晾干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项目废气集气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 (2)天然气燃烧废气(清洗后烘干):项目天然气燃烧(清洗)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SO2、NOx,项目废气经管道集气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 (3)喷涂、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喷涂、烘干、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SO2、NOx、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项目喷涂废气经滤芯除尘达标,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UV光催化净化处理达标后与喷涂废气通过同一排气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 (4)刮腻子废气:项目刮腻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项目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9米。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锌、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总铁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标准。 2、废气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厂界无组织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均达到《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中标准限值的4倍。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净化后有关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补充有关污染治理设计方案。 2、完善污水站配药系统,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刮腻子废气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 3、按照《浙江省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规范》、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定期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需满足实际废气处理量要求,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量。有机废气按时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规范危化品仓库,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废活性碳、漆渣、含漆废抹布需密闭暂存,防止二次污染;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险暂存场所,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建造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劲豹机械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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