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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洞头新联社大楼.pdf
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8日,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会议。自行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特邀3名专家组成,后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组踏勘了现场,并查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单位的相关汇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及批复,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洞头县新城二期B03地块。根据原环评资料,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271 m2,总建筑面积 24035m2,其中地上建筑19404 m2,地下室面积4631 m2,绿地面积2590 m2,容积率1.95,机动车停车位91辆。实际总建筑面积(计容)19775.74m2,地上建筑面积19302.95 m2,地下建筑面积4285.05 m2,建筑占地面积4425.31 m2,容积率1.93,建筑密度43.09%,绿地面积2346.60 m2,机动车停车位99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8399.56万元,环保投资为78万元,占总投资的0.93%。实际工程总投资为8399.56万元,环保投资为78万元,占总投资的0.93%。2012年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6月13日,温州市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洞环管[2012]47号)。 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2018年7月竣工。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核对,项目实际建设与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但总的用地面积基本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基本上与环评报告中的评价范围基本一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均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区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 四、验收调查结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落实,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建设项目周围的大气、水及声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工地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了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a、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以日常生活污水为主,污水水质相对明确,主要含COD、氨氮、动植物油等污染物。项目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附近四类海域,对环境影响较小。 b、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经预测,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最大小时浓度预测值较小,低于标准要求,因此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于地面2.5m处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内和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场,故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其对周围空气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地上环境的空旷性与扩散性,其造成的影响不大。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发电机每年发电次数不多,通常只是停电时偶尔使用几次,废气高空排放后能够被周围大气很快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c、声环境影响调查 发电机、水泵、风机、中央空调VRV机组等设备运行噪声经墙壁、距离的隔声、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配电间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昼间上、下班车辆行驶高峰时段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进出行驶噪声对项目办公环境与周边办公、住宅环境会有影响,但由于项目距离周围敏感建筑较远,因此影响较小。 d、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所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洞头县新联社大楼建设项目,位于洞头县新城二期B03地块,用地性质属于行政办公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浙江省洞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03),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北岙镇北部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VI2-2 0322C04),属于重点准入区。本建设项目属于建筑基建类项目,建设不会与该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相冲突,可满足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3)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及有关档案基本资料齐全。 环评及初步设计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和运行情况以及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由于本项目环评审批文件中未明确环境监理的要求,所以本项目建设过程可以不实施环境监理制度。 建设单位已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检查环保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其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保护措施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小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项目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废气处理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生活废弃物应分流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小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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