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头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头商贸中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1115日,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头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会议。自行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然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单位)、温州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和特邀3名专家组成,后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组踏勘了现场,并查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单位的相关汇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及批复,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自主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永嘉县桥头镇桥一村。根据调查资料,建设用地面积34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8679.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9142.49,地下面积29537平方米,项目主体建筑为 2 栋高层住宅楼、1 栋物业用房及 5 3 层商业用房,其中 1#~5#3 层商业,6#7#楼为高层住宅,8#楼为商业网点,物业集中在 8#楼。

201736日取得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桥头商贸中心的初步设计批复》(永住建[2017]88号)文件;2017331日取得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头商贸中心(暂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永环建[2017]67号)文件。

项目于20173月开工,201811月竣工。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文件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头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均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区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

四、验收调查结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落实,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建设项目周围的大气、水及声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工地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了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a、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实施后,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阳台废水,属典型的城市污水。项目场地内已实现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已铺设完成,污水总管已到位,区内污水已接管。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菇溪。本项目所排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b、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源为汽车尾气、发电机组柴油废气、食堂油烟、垃圾屋和公厕恶臭等。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排,地下车库排放口处于一楼,采用金属百叶窗设计,且作了消声处理,避开了临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厨房油烟气,采用安装油烟脱排机,纳入住宅楼统一设置的排气竖井,从高于住宅楼屋顶排空;柴油机组烟气、食堂油烟直排屋顶。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少,影响仅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c、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建成后,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地下停车车库出入口、水泵房及地下室排风机等。本项目将水泵房、发电机组等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内,通过建筑墙体的隔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停车场噪声值通常不大,设置在地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小;地下室出入口采取拱形玻璃棚隔声,远离住户;临街住户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本项目通过安装双层玻璃进行隔声,减少交通噪声对住户的影响。项目方在运营期间要加强管理,对车辆进出进行疏导,以免产生过大的交通噪声影响,同时,禁止夜间进行货物的装卸,避免噪声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d、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要求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及有关档案基本资料齐全。

环评及初步设计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和运行情况以及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建设单位已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检查环保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其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保护措施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小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调查报告相关内容施工期台帐等附件。及时公示项目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污染处理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商铺的管理,控制营业时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避免扰民

3、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生活废弃物应分流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加强绿化维护,确保良好的景观环境。

5、待商贸中心运营时,需对食堂油烟、污水、废气、噪声等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达标排放。若商贸中心进驻有污染影响的项目,需另行环评审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小组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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