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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工业铝型材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3日,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租赁温州立达冷拔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1号1#车间西侧1楼的厂房,为工业铝型材加工和销售的企业。 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17年12月25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190号)。项目实际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设计年产8000吨工业铝型材,实际年产6600吨工业铝型材;环评要求加热炉、时效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无法安装排气筒,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淬火冷却水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部分淬火机采用冷却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添加新鲜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纳管,送至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为加热炉和时效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加热炉和时效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至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制。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不设排气筒,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厂界南侧、北侧设置2个测点,11月14日、15日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实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均小于核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值。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监测验收报告,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环保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化粪池需及时清捞,加强污水的自检,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运行水台账和技术档案。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和排污口,完善环保标识。 3、各种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完善管理台帐。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强化天然气暂存、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降低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工业铝型材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普天铝业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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