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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30日,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登记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是一家专业从事泡沫类鞋材加工的企业,租赁浙江贝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东城街道峙口村的现有厂房进行泡沫类鞋材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泡沫类鞋撑500万双、泡沫盒50万只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7日由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项目批复文件(文号:永环建[2017]171号)。该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3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投资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产工况符合阶段性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生活污水和锅炉产生的少量浓盐水经过共用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环境。其它部分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锅炉浓盐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浓盐水经厂区共用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环境。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发泡、成型及烘干有机废气。1锅炉烟气 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废气(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计),污染物经集气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布袋除尘处理器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发泡、成型及烘干有机废气 项目发泡、成型及烘干工序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因废气产生点较为分散,且产生量不大,现实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设备的运行。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泡沫、炉渣、炉灰、除尘渣。生活垃圾、炉渣、炉灰、除尘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泡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浓盐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浓盐水经共用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浓度限值后排入附近环境。2018年9月21日、22日监测结果显示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生活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磷、动植物油类等项目日均排放浓度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和发泡、成型及烘干有机废气。 (1)锅炉废气 项目锅炉燃烧生物质过程中产生锅炉废气,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计。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2018年9月21日、22日监测结果显示锅炉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及其均值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 (2)发泡、成型及烘干有机废气 项目发泡、成型及烘干工艺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因废气产生点较为分散,且产生量不大,现实际无组织排放。2018年9月21日、22日监测结果显示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厂界四周布置3个噪声测点。9月21日、22日昼夜监测中,项目1号、3号测点昼夜监测结果均未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号测点昼间监测结果达标,夜间监测结果未达标。建议整改,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降噪直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泡沫、炉渣、炉灰、除尘渣。废泡沫收集后综合利用;炉渣、炉灰、除尘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总量控制 企业全厂全年废水年排放量176t/a,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76t/a、氨氮0.000264t/a,均符合环评要求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2吨/年、氨氮0.002吨/年;根据项目环评及业主提供实际情况企业日生产5小时,年工作250日。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该企业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61875t/a,0.02475t/a,均符合环评要求排放量SO2:1.4t/a,NOX:0.84t/a。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环保设施要有经岗位培训的专人负责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将责任落实到人。生产过程中应搞好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企业应规范化废气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车间保持通风透气,保持厂区整体环境整洁、空气清新。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和排气筒的颗粒物跟踪监测。 4、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5、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降噪直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7、将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高度加高至35m,及时达到蓝天保卫战的相关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年产500万双泡沫鞋撑、50万只泡沫盒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东城街道鸿源鞋材加工厂项目验收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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