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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3日,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温州飞宏眼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瓯海区娄桥工业园集光路38号,租用浙江亨达光学有限公司2#厂房,是一家专业从事眼镜及眼镜配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5800m2。本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00万副眼镜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2月8日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批复( 温瓯环建[2017]5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18370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处理废水、冷却水、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喷漆废水、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经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废水集水池→一级斜管沉淀系统→综合废水调节池→一级组合混凝气浮)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瓯江。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注塑废气、粉尘。注塑废气没集气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UV光解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带的水帘处理系统处理,未设置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漆、研磨机、注塑机等设备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墙壁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漆渣、工业粉尘、塑料边角料、板材边角料、废过滤棉、废机油、废皂化液、污泥、废油漆桶、金属边角料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工业粉尘、塑料边角料、板材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机油、废皂化液、污泥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均小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废水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铜、总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铬、总镍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中,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车间噪声;3号、4号测点无明显声源。 2、主要污染因子的年排放量 据验收监测报告测算,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40t/a、氨氮0.053t/a,废气污染物排放量VOCs为0.172t/a,均符合环评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技术规范、温州市涂装行业污染整治技术指南,完善喷漆废气收集系统,喷漆工段、凉干线、配漆工段须做到密闭,不得开窗,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VOC排放总量。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及时更换过滤棉,喷漆有机废气需按浙江省《涂装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污染物监控。 3、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要求,注塑废气需收集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排放按《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管理。 4、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完善污水站配药系统,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有关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 5、重视油漆及稀释剂暂存、使用的环境风险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6、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规范相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台账和警示标志。合理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亨瑞光学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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