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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1月28日,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补充说明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选址于温州空港新区金海1道919号泰昌输变电产业园,用地面积170.9亩,建筑面积67631.94平方米。项目建设性质为迁扩建,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8年12月15日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查(龙环建审[2018]235号)。项目实际总投资76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8%。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封废水、稀释盐酸废水、配助镀剂废水、酸雾吸收废水、钝化液调配废水、冷却水、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其中水封用水、酸雾吸收废水、稀释盐酸废水、配助镀剂废水、钝化液调配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稀释盐酸废水产生的废酸收集后委托温州西子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水封废水、酸雾吸收废水、冷却水定期更换时回用于稀释盐酸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纳管排放,纳管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氯化氢、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烟。酸洗废气集气后经二级水喷淋塔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镀锌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燃烧废气集气后经管道引至21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集气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机加工、钢件运输、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酸、热镀锌灰及锌渣、废气处理收集锌烟、助镀液污泥、废乳化液、废弃包装物、一般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木料边角料、锌灰及锌渣、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酸收集后交由温州西子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弃包装物由原厂家厂家回收处理;废气处理收集锌烟回用于助镀;助镀液污泥、废乳化液由于产生量很少,目前由企业自行暂存,远期达到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氮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浓度限值,氨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油烟排放浓度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布置4个监测点,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风向为东北风,风速<5m/s,两天6次监测结果中,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夜间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侧达到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2号东南侧、3号西北侧测点主要声源为车间噪声,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 2、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废水年排放量为7488吨,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30t/a、氨氮0.030t/a,废气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二氧化硫0.11t/a、氮氧化物1.08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泰昌集团输变电产业园(暂名)迁扩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电镀除外)污染整治技术规范》及地方行业整治要求,完善酸雾和锌烟收集系统,提高废气集气率和去除率,完善酸雾处理设施的配药系统和pH自控装置。 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污水水质的总锌等金属因子进行监控;规范排放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 4、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系统;屋顶各类喷淋塔废水需接入污水管网,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性排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及时办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完善警示标志和台账。 6、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7、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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