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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8日,温州市梁旭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市梁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玕南村、玕西村,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项目总占地面积63054.90 m2,总建筑面积232959.21m2,其中地上计容积总建筑面积182859.21m2,建成后住宅建筑总户数1524户。具体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工程于2017年2月开工,2019年2月竣工。2017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月23日,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温瓯环建[2017]29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267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10元,占总投资的0.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调查报告依据《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所属环保治理设施已经建成,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文保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域已实施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烟竖井引至地面1.5米处排放,排风口朝向地面绿化区偏僻处。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房烟井引至地面1.5米处排放。垃圾收电机加强绿化隐蔽和管理,定期消毒清运。 (三)噪声 本项目为商住区,其噪声排放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水泵、配电房、地下车库排风机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固定源噪声,其二是小区内停车场、车库等产生的交通噪声,其三是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为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日理日清。施工期土方和泥浆分别交给温州欧达士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2019年3月10日-11日对项目地环境噪声进行了昼、夜间监测。本次噪声监测在项目地边界四周共布设了4个噪声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南侧临城市主次干道测点噪声监测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测点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项目排污按规范要求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及时取得排水许可证。 3、补充周边工商业布局,说明周边环境对本项目作为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七、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瓯海中心西单元A-07地块工程基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签字:
温州市梁旭置业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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