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年产钢丝发夹100吨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年产钢丝发夹100吨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1日,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根据《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年产钢丝发夹1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形成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位于温州市永嘉县东城街道滨江工业区(浙江贝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内),租用浙江贝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下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用总建筑面积300m2,从事发夹加工,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钢丝发夹100吨生产规模,目前实际规模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年产钢丝发夹1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239号)。项目于2018年8月2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17日竣工,2018年8月20日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设计生产能力的100%,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金属发夹生产过程需要加入点头胶进行点头加工,点头后的发夹再进入烘道进行烘干,烘干温度约 170℃,烘干时间约 2min。在烘干过程中点头胶中的增塑剂在受热过程中以气溶胶形式挥发形成烟雾,另外在钢丝上携带的少量润滑油受热也会产生烟雾,采用1套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型号和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点头胶桶、废润滑油桶、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点头胶桶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桶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气监测结果中,生产车间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厂界设置2个噪声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月14日、15日昼间监测中,2个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生产噪声;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风机噪声。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点头胶桶、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点头胶桶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桶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完善烘道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优化处理工艺,提高废气污染物净化率,减少排放量。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加强维护、清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 3、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工作,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进一步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并按规范处置工作。 4、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年产钢丝发夹100吨新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大若岩佳佳发夹厂项目验收组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