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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1日,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是设计、生产、销售泵、给水设备及泵用控制设备的大型综合性泵业公司,位于永嘉县东瓯工业园区,企业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企业将达到年产KQL单级泵6万台,年喷漆KQL单级泵1万台,电泳涂装KQL单级泵5万台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17年9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0月25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7]298号)。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0%。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要求金属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实际金属粉尘废气经收集后13米高空达标排放;环评要求电泳及烘干废气于电泳槽及烘道内设置集气装置,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实际情况为废气经洗涤塔+生物塔处理达标后13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分别为热水洗废水、脱脂水洗废水、硅烷处理水洗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为电泳烘干废气、喷漆晾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废气及食堂油烟。 1、喷漆晾干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 2、电泳烘干废气 项目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生物塔处理达标后13米高空排放。 3、焊接废气 项目焊接废气收集后13米高空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13米高空排放。 5、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CLCN-JD-8A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电泳表面处理废物、废油、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超滤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外售;电泳漆渣收集后交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乳化液收集后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公司;超滤污泥收集后外运填埋;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生产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LAS、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浓度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粉碎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燃气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凯泉集团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南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二侧均达到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东侧)测点、3号(西侧)测点主要声源为生产车间,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塑料、废金属材料、废砂纸、木质边角料、除尘器集尘灰、漆渣、废包装桶、生化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塑料、废金属材料、废砂纸、木质边角料、除尘器集尘灰收集后综合外售;漆渣、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化污泥经浓缩后外运填埋;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均小于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凯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技术规范,完善喷漆、电泳废气收集系统,喷漆和电泳工段做到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VOC排放总量。有机废气需按浙江省《涂装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 3、完善配药系统,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建议安装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有关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 4、重视油漆及稀释剂暂存、使用的环境风险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相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管理台账和警示标志。合理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敏感点噪声达标。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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