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420日,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废水、废气、噪声专题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瑞安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胶鞋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林光工业区生产规模年产60万双童鞋、150万双女鞋、90万双男鞋。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200,年工作300天班工作8小时厂内不设食堂,住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于201812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瑞安环境保护局审批(瑞环建〔2018〕24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投资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瑞安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瑞环建〔2018〕248号文中的胶鞋生产整治技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年产60万双童鞋、150万双女鞋、90万双男鞋

工程变更情况

该整治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现已形成年产60万双童鞋、150万双女鞋、90万双男鞋的生产能力。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源自员工日常生活,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印花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等项目设有1套污水处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处理工艺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2m3/批。项目各类生产废水收集至调节池中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锅炉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项目锅炉废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项目复合机的使用及成型、烘干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丁酮、氨、VOCs、苯系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废气治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本项目开炼、密炼、硫化、压底、围条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投、配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废气治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本项目锅炉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脱硫、脱硝喷淋塔+布袋除尘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由瑞安市金安锅炉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项目打磨废气主要源自于打磨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打磨机产生的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作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印花废气主要源自于印花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印花工序使用水性油墨,且用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如密炼机、开炼机等。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实体墙隔声和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

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118日、19日,312日、13日、28日、29日,49日、10在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与生活污水排放口出水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5有组织排放限值;丁酮排放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排放限值;VOCs、苯系物、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的表1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二硫化碳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的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北侧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企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实际年排放总量符合批复文件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废水、废气、噪声验收。

六、验收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

4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生产过程中原料桶等及时加盖,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总量

5、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位置,做到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浙江星邦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

整治技术提升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组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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