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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4月26日,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林光工业区。主要生产设备为密炼机1台、炼胶机3台、硫化罐3台、2t/h生物质锅炉1台、成型流水线2条等。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双女鞋、30万双男鞋、30万双童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瑞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瑞环建[2018]24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成型、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由环评的中提出的喷淋塔+UV光氧光解+活性炭吸附变更为UV光氧光解+活性炭吸附;所有排气筒实际高度均为20m,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直接冷却水、喷淋水、锅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为配料粉尘、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和硫化废气、拉毛粉尘、PU注模和烘烤废气、贴标签工序废气和TPR注塑废气、成型废气、复合废气。 1、投、配料粉尘 投、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2、炼胶废气 根据温州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污染治理文案》,密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塑炼、开炼、挤围条等产生的炼胶废气一起采用喷淋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硫化废气 硫化废气经缓冲罐后,与压底等产生的废气一起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筒高度25m。 4、复合、贴合成型及烘干废气 复合废气经收集后,与贴合成型及烘干废气一并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25m。 5、生物质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采用高温布袋除尘和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为20m。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 (四)环境风险 企业已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了一定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质。 (五)行业整治落实情况 依据监测结果及企业现状,项目建设基本达到了《关于印发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明电【2018】29号)的相关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类受检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VOCs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75%以上。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一)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废水纳管处理,不考虑去除效率。 (二)废气治理设施 成型、烘干工艺废气处理设施VOCs的去除效率为82.8%。 2、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小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5有组织排放限值;二硫化碳排放速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VOCs、苯系物、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的表1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的二硫化碳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小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的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北侧设置3个噪声测点,全部测点执行3类标准。2019年3月28日、29日昼间上下午监测中,3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3、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建立完善污水站自动配药系统,进一步完善芬顿氧化工序;规范设置废水调节池和废水事故池,完善废气喷淋塔废水、压滤机污水的收集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规范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废水和废气管路应有明显的区分及走向标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应安装运行工况在线监控系统。 3、按照《关于印发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明电【2018】29号)、《温州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导意见》(温环发【2019】14号)、橡胶行业污染整治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规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胶黏剂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鞋和箱包用胶黏剂》(GB19340-2003),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实现减量减排、达标排放。及时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完善各工段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配料生产线、密炼生产线做到密闭,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VOCs排放总量。加强厂界和附近敏感点无组织废气监控,定期开展污染物检测工作,确保敏感点空气质量达标。 4、锅炉房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控制压缩型生物质质量,锅炉烟囱需达到规定高度;合理车间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加强危废堆场的管理,及时委托处置,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建设,完善警示标志和台账。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资源,定期开展培训、演练、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6、不得随意调整车间布局和生产工艺,有关防护距离按照《关于印发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明电【2018】29号)落实,若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环评报批。 六、验收结论 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经审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瑞安市匡步鞋业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9 年 4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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