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1日,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通讯、家电等产品设计、制造及生产的专业厂商,位于乐清市虹桥镇信岙村信岙山坡地产业功能区D-3-1地块,总征地面积约443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万只电子开关的生产规模,具体建设内容见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0年8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4月14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建[2011]58号。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万只电子开关。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竣工,2014年6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验收依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乐清市虹桥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由乐清市虹桥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集气后经光解静电式净化器QC-YJ/15000净化后于1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由润滑油挥发产生,总量极小,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冲床、线切割、磨床等设备的运转。本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次品、包装废料、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和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工艺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厂界西侧、南侧和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次品、包装废料、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和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3、进一步提高注塑废气收集率,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确保厂界达标。

4、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加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旭达电子有限公司验收组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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