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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年产60万m³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年产60万m³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7日,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根据《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1916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位于乐清市翁垟东方村,租用S2线工程及千帆路、经二路改造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租用总用地面积为27919m2,建筑面5580.21m2。项目投产后将达到年产60万m2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规模。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员工90人,年工作日330天,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月25日通过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8〕5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乐环规〔2018〕51号文中的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³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营运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作业面冲洗水、石料加工喷淋水等生产废水全部经过沉淀池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抑尘、混凝土冲洗、拌合等,实现零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工艺粉尘、车辆运输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搅拌站及筒仓完全封闭,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平时加强厂区内的清扫工作,并且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时洒水。运输车辆在进出厂区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由于厂区运输距离较短,项目周边区域开阔,汽车尾气易于扩散;项目发电机废气通过管道烟囱排至屋顶高位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墙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日常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等减少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6日在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废水年排放量约为1910t/a,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955t/a、氨氮0.00955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减少无组织排放。 3、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年产60万m3 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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