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5月31日,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建设项目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租赁温州凯利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家具园区万达路301号的现有厂房进行木门、柜门等家具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500m2。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床3台、普通打磨机11台、异性打磨机1台、立铣1台、排钻1台、雕刻机1台、喷漆房1间、水性喷漆房1间、水帘喷漆台2个、喷枪4把等等

项目现有职工15人,厂内不设食堂,有住宿,年生产300天,日生产时间8小时,昼间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竣工,2018年12月由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0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平环建[2018]16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除了雕刻机比环评报告减少1台外,其他工程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

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切割、雕刻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米;项目喷漆有机废气经一套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米;打磨工序一废气经水帘除尘设施处理,尾气由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米;打磨工序二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米喷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由济南鑫景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施工,采用水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环保处理箱组合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0m3/h

项目天然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烧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23米。

(三)噪声

项目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和设置实体墙阻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无破损)、废包装桶(破损)、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漆渣(油性漆)、漆渣(水性漆)、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破损)、废活性炭属于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漆渣(油性漆)委托温州环境发展公司处置;废包装桶(无破损)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漆渣(水性漆)经收集后外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悬浮物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厂区纳管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2、废气

项目切割、雕刻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项目喷漆有机废气经一套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和VOCs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特别排放限值;打磨工序一废气经水帘除尘设施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打磨工序二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总量控制

经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059t/a氨氮排放量0.00059t/a,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01t/a,0.001t/a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000片木门、2000片柜门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在完成相关整改后,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教育和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确保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

4、加强生产车间废气的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配料间废气收集汇入处理设施处理,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贴好标志标识,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确保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

5、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废包装桶(破损)和废活性炭等危废尽快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润丰艺术家居有限公司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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