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7月10日,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七路281号,租用浙江锦昌电器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生产,是一家专业从事厂用配电箱、厂用灯具及矿用开关的生产制造的企业。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4500m2。本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乐清市环保局备案登记(乐开环备[2018]032号)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竣工并开始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投资额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19227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乐清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由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固化废气、燃油烟气、抛丸粉尘、焊接烟气等。焊接烟尘直接在焊接工作点被焊烟净化器捕集,烟气净化达标后排放车间;喷塑粉尘自带滤筒、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后,与喷塑烘干固化废气、燃油烟气一起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水雾分离器处理+UV光解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墙壁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金属边角料、废旧钢丸、收集粉尘、焊渣、原材料包装盒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废旧钢丸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焊渣收集后统一外售;原材料包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抛丸、喷塑、燃油废气、烘干固化工序产生废气集气后经喷淋塔+水雾分离器+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北侧、南侧布置2个噪声测点(东侧西侧分别与名胜电气有限公司和乐清市蓝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连,无法设点)。6月5日、6日昼间监测中,项目1号测点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号测点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报告。

2、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技术规范、温州市涂装行业污染整治技术指南,完善喷塑、烘干固化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有关废气管网的连接管理,烘干固化废气需接入废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换UV灯管等耗材,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

4、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另行报批。

5、合理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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