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7月10日,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温州仝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B3068地块,租用乐清市舒尔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为5000m2。本项目投产后,形成年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企业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技术分析报告》,于2018年1月9日乐清市环保局开具了“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保承诺备案受理书,受理书编号:乐开环备[2018]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9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高频加热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熔化、压铸产生的烟尘,脱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主要来源于部分设备维修焊接工序,不涉及产品焊接,焊接机使用频率较低,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企业通过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熔化、压铸和脱模机上方各自设置集气罩,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统一汇合到同一条排气筒,再经水喷淋塔处理后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环境。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铸造机、摩擦压力机、高频加热机、压力冲床、切割机、电焊机、锯床、钻床、车床、攻丝机等设备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墙壁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金属炉渣、收集的金属尘渣、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金属炉渣、收集的金属尘渣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乳化液收集后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东、南、西、北四侧分别各布置了一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厂界无组织限值.

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大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的废水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厂界东南西北四侧分别各设置1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中,厂界各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主要污染因子的年排放量

据验收监测报告测算,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136t/a、氨氮0.001136t/a,均符合《乐清市“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保承诺备案受理书》(乐清市环境保护局,乐开环备[2018]1号,2018年1月9日)和项目环保技术分析报告提出的化学需氧量0.02t/a、氨氮0.006t/a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材料。

2、进一步提高熔化、压铸及脱模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总量。

3、各类固废不得露天堆放,补充炉渣、除尘沉渣的综合利用回收协议;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规范相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台账和警示标志。

4、合理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核准环评文件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验收组签字

 

 

 

 

 

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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