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双女鞋、 童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双女鞋、 童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7月9日,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双女鞋、 童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19220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鹿城区丰门街道鹿翔路388号第1幢4层的厂房,是一家进行皮鞋制作、加工、销售的企业。年产45万双女鞋、 童鞋迁建项目,建筑面积300m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工96人,厂内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厂内实行单班7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双女鞋、童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2日取得原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温鹿环建[2018]17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  温鹿环建[2018]179号文中的年产年产45万双女鞋、童鞋迁建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除废气处理工序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温州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刷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和抛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回收,尾气无组织排放;有机溶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墙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包装材料、废胶桶、粉尘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包装材料、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9日、10日在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7.5%、90.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刷胶烘干废气、复底成型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的VOCS、颗粒物、苯系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2排放限值,丁酮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双女鞋、童鞋扩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减少无组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胶水桶按其属性规范处置,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4、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鹿城区制鞋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温鹿政办【2017】7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刷胶、烘干等工序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根据制鞋行业污染整治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建议采用组合式的废气处理工艺,废气设施有关参数需满足废气处理工程设计规范,提高污染物净化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采用环保型原辅料,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总量。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职工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印象之美鞋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上一页温州市震洲五金有限公司年产200t五金制品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 浙江新沃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销售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