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8月6日,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租赁温龙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园 5 幢 A-B 座一楼进行纸质礼盒印刷,租赁面积为 850 平方米。生产为年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18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原苍南县环境保护局(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苍环批[2018]107号)。项目于20187月开工建设,20187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建设项目。

工程变更情况

    企业实际生产中,制版工序中未使用菲林片,晒版工序中未使用显影液,故未产生废显影液,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龙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印刷废气。本项目印刷工序已设置独立封闭房间,产生的废气经房间中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15m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油墨罐、废印刷版、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因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显影液,故不产生废显影液)。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罐和废抹布已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印刷版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区,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2019年7月11日、12日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排放口的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2)废气

2019年7月11日、12日监测结果表明,净化后印刷工序废气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苯系物排放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

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和北侧(3号点)设置3个噪声测点(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厂界西侧围墙封闭,无法布点监测),3个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019年7月11日、12日监测结果表明3个测点均达标。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企业排放COD、氨氮等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3、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4尽快落实废印刷版及废活性炭处置单位,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废印刷版和废活性炭产生后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礼盒印刷品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大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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