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南麂岛交通码头及平阳县南麂岛 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南麂岛交通码头及平阳县南麂岛
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1日,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述 南麂岛交通码头及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包括南麂岛客货码头(习惯称为老码头)、300吨级客运(兼靠500吨级)码头(习惯称为新码头)、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及配套陆域,三个码头位置相邻,均位于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新码头村前沿的国姓岙海域内,用海面积1.1056ha。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 老码头位于最东侧,紧靠登陆艇码头,建于1986年;新码头位于老码头西侧,200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交通厅以浙交复[2000]245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建于2003年;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位于老码头与新码头中间,2012年7月9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2]65号文对本工程调整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建于2013年。 由于历史原因,老码头、新码头、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涉海部分以及拟新建的室外连廊,于2018年3月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67号)。 目前除室外连廊尚未完成建设外,其它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均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正常工况下的实际码头运载能力可匹配设计能力,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67号)的环评所涉及范围南麂岛交通码头及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项目(不包括室外连廊)。 二、工程变更情况 除室外连廊尚未完成建设外,其余工程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在大陆码头接收,通过船只运至平阳县港航管理局巡逻执法艇码头。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并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在南麂海域排放;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二)废气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船舶废气。客运船舶靠泊码头时,及时关闭动力设备,减少废气排放。 (三)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船舶噪声及旅客噪声。客运船舶靠泊码头时,及时关闭动力设备,旅客有序进出,减少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员工办公垃圾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2019年4月13日、14日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及时收集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确保按规定要求处置。 3、尽快完成溢油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南麂岛交通码头及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南麂岛500吨级货运(兼客运)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9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