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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基本建设 追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基本建设
追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8月31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基本建设追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区15-08-22地块,厂区总用地面积为20236.86m2,总建筑面积为42145.78m2。设计生产规模年产90亿只接线端子、18亿只塑料孔座及12亿只针座。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62台、高速冲床72台、粉碎机64台、工艺磨床12台、电火花线切割机15台等等。 项目现有职工400人,年生产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生产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基本建设追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6月13日取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受理通知书(温环乐开备[2019]1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90亿只接线端子、18亿只塑料孔座及12亿只针座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企业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注塑机冷却水、慢走丝工作液和打磨喷淋废水。注塑机冷却水不添加任何药剂,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慢走丝工作时使用工业纯水作为工作液,工作液经慢走丝机水循环系统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打磨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金属粉尘、焊接烟尘、粉碎粉尘、浸锡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和发电机燃油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磨床加工、砂轮机打磨产生的金属粉尘,干磨的工艺磨床安装吸风管,粉尘经吸风管收集进入脉冲式粉尘吸收机过滤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湿磨的大水磨带有喷淋系统,金属粉尘经喷淋进入喷淋液循环箱内,再经设备自带的压滤系统压滤后作为固废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砂轮机穿孔打磨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呈无组织排放。在塑料边角料、次品粉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碎粉尘,粉碎机处于封闭状态,粉尘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注塑机、高速冲床、粉碎机、工艺磨床、电火花线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转产生。已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设置实体墙阻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次品、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乳化液、废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过滤器、废离子交换树脂、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次品、生活垃圾。本项目的废乳化液、废冲压油、废电火花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和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过滤器、不合格品等,均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收集后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为20m。食堂油烟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排气筒高度为25m。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布置2个监测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厂界大气污染浓度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设置4个测点,厂界北侧和东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厂界西侧和南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总量控制情况 经核算,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22475t/a、氨氮0.022475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注塑废气收集系统,提高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教育和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做好相应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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