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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4日,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根据《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座落在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工业区,原项目于 2013 年 11 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永环验[2013]95 号),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浙 CG2012A0157),核定最大镀容 20000 升,其中自动线 16010 升,手动线 3990 升,自动化率为 80.04%。由于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对镀槽镀种及产品进行调整(总容量保持不变)。其主要变化为一层的 1 条全自动氰化镀铜、焦铜、酸铜镀金属件生产线调整为 2 条全自动摇摆镀酸铜塑料件生产线,产品主要由小五金件调整为塑料件,由于枪黑、仿金、无镍黑等工艺无法在自动线上完成,需要保留其手动线,然而需对其进行镀槽大小等作相应的调整。改建后,项目总镀容为 20000L(较原核定最大镀容不变),自动挂镀槽 16128 升,手动挂镀槽 3872 升,自动化率为 80.64%(较原项目提高了 0.6%)。改建项目于于2018年11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4月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审批(温环永建[2019]47号)。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3月竣工。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二、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因生产工艺变动,企业实际建设中已取消抛光工序,故不产生抛光粉尘,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电镀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经分质分流按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混排废水 5 股废水(氰化氢吸收废水进入含氰废水,铬酸雾吸收废水进入含铬废水、酸碱雾吸收废水进入综合废水)进入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电镀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后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至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氯化氢废气、铬酸雾废气、氰化氢废气。敏化工序产生含有一定量氯化氢的废气,废气集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25m排放。氰铜工序、浅金、仿金工序产生含有一定量氰化氢的废气,废气集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25m排放。粗化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铬酸雾,废气集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25m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的运转,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废渣(阳极泥、过滤残渣、滤芯、内包装袋等)、废电镀液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电镀液和电镀废渣统一委托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电镀基地废水处理站转移并交至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电镀废水已达到分质分流的要求,且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电镀废水排放符合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电镀基地废水处理站废水入站相关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铬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厂界西侧设置2个噪声测点,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各类固废已经分类收集、暂存,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均符合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 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强化电镀线封闭系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高负压抽风效果,规范设置负压标识,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第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排放。屋顶各类喷淋塔废水需接入污水管网,喷淋塔水箱需加盖,防止满溢,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3、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检测采样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4、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做到整洁有序,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时委托处置,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账。 七、 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签字:
永嘉县桥头海天电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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