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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及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及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9月12日,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区15-07-08地块,总用地面积5324m2,总建筑面积 9480m2,是一家专业从事不锈钢水管、铜水管及管件的建筑高端金属给排水管道及连接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新型企业,项目实际总投资2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企业于2015年6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5]127号),年产管材管件1500吨。 考虑企业今后发展及产品提升,企业拟新增配套产品——铜滤芯、阀芯及塑料滤芯,设计生产规模为铜滤芯50t/a、阀芯50t/a、塑料滤芯30t/a。企业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11月22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乐开环备(2018)57号)。扩建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2019年3月竣工,同时投入试生产。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塑料滤芯产品所涉及的设备未到位,产品未投入生产外,其它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及扩建项目(除塑料滤芯外)阶段性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经二级物化沉淀+砂滤池+清水池等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焊接废气、抛光粉尘。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产生量很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光过程中产生的抛光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项目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防噪降噪措施,定期维护设备,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抛光粉尘、废包装、废乳化液、擦拭布、污泥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抛光粉尘、废包装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擦拭布、污泥设立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和总排放口排放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总铜、总锌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生产废水排放口总镍浓度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北侧与其他企业厂界相连,无法布点。3个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现场检测时,1号、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各类机械杂音,其余测点无明显声源。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中,3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2、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废水年排放量为800t/a,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4/a、氨氮0.004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核查、资料查阅,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及扩建项目(阶段性)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水、废气的收集系统与环保设施标识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 3、 加强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避免清洗废水进入雨水管。建立技术档案和台账,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4、 合理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稳定达标。 5、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及标牌、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擦拭布、污泥等危废处置合同,确保对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6、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天力久田管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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