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1日,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坦头工业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拉链加工的企业,该企业厂区项目占地面积627.50 建筑面积为1037.99m²。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于201411月委托温州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213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5]60号。约有员工1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6%。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不一致,由于停止使用发电机故不产生废机油固体废物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因子为压铸烟尘、液压油废气。

①压铸烟尘:锌合金在熔化压铸成拉链头过程会产生烟尘,烟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约18m。

②液压油废气:本项目压铸工序操作温度在400℃左右,液压油挥发量很少,通过加强车间整体排风措施后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滚筒、装搭机等。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残次品和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回炉重新熔融压铸;废液压油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由于停止使用发电机故不产生废机油固体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压铸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厂界四周设置3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残次品和废液压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回炉重新熔融压铸;废液压油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由于停止使用发电机故不产生废机油固体废物。

5、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全厂全年废水年排放量176t/a,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056t/a、氨氮0.001408t/a ,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气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压铸车间的抽风排气,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规范排放口,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排放。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滴、漏、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进一步加强各车间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6、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规范警示标志和管理台帐,并保留转移联单,按时报相关单位备案。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年产拉链头300吨新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新宏拉链有限公司

   2019921

上一页 永嘉鸿程箱包配件厂年产箱包配件220万件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 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