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1日,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垟湾工业区,租用永嘉宾利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从事门把手加工。企业于2017年6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 200 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1月通过审批(永环建〔2017〕345 号),于2018年5月27日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现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生产需求,决定对产能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产能由原来的年加工门把手 200 万只增加为年加工门把手 300 万。企业于2018年9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441号)。扩建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企业内不设食宿,扩建项目新增职工10人,现共有职工22人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11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后纳入永嘉县桥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去毛刺和整理粉尘。

1)喷塑粉尘:喷塑过程中会产生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过设备自带除尘滤芯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粉尘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顶楼经布袋除尘后通高空排放。

2)去毛刺和整理粉尘:毛刺工序滚筒打开时产生少量粉尘,员工在整理工序对门把手进行吹气除杂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设施的建设基础上,少量粉尘在操作过程中随即被大气中的气流扩散。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喷塑粉尘、废木质磨料和生活垃圾。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木质磨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二天六次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浓度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值浓度。

3、噪声

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位于厂房第五层,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四周窗户外1m处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喷塑粉尘、废木质磨料和生活垃圾。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木质磨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总量排放

项目年排放废水208吨,主要水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t/a氨氮0.001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定期维护、清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补充废气治理设施设计资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采样口,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

3、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进一步加强各车间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5、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尽快签定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规范警示标志和管理台帐,并保留转移联单,按时报相关单位备案。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年加工门把手300万只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桥下镇杨陈五金加工厂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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