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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1日,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钢线材冷拔、紧固件等生产加工的企业,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18-11-02-03地块,总用地面积3419.2m2,总建筑面积6897.48m2。公司设置了 1 条酸洗线(内设 4 只酸洗槽,环评容量共20736L,实际容量共18000L),包括酸洗、磷化、皂化等工序,其中磷化、皂化是为在线材表面形成薄膜,并配备退火炉、冷拔机为提高产品加工性能而增加的辅助生产工序,预计达到年加工30000吨钢线材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审批(温环乐规[2019]33号)。目前该项目的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建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目前实际设备数量、主要耗材略有变动,生产工艺无上灰工序;企业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收集后外运至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投建污水处理设备。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酸洗工艺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酸洗工艺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分类收集后委托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天然气燃烧的废气及保护气的燃烧废气。盐酸雾侧吸集气,废气经过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排气筒高度为30m。天然气燃烧的废气收集后引到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保护气的燃烧废气在电阻炉排气口安装燃烧装置,炉内气体经燃烧成CO2、水汽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酸洗槽底渣、废磷化液及底渣、废皂化液及底渣、冷拔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酸洗槽底渣、废磷化液及底渣、废皂化液及底渣委托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因酸洗、磷化废水和冲洗废水统一委托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不产生废水处理产生干污泥。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酸洗车间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盐酸雾的排放浓度小于《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集气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重点地区表3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4个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企业排放的COD、氨氮、SO2、NOX等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温州市酸洗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要求完善废水预处理设施,做好废水分质分流,第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排放。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确保预处理废水排放浓度达到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废水处理中心对应的进水水质要求。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3、完善生产线的废气收集系统,要求生产线做到封闭,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废气集气率和去除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完善酸雾处理设施的配药系统和pH自控装置。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增加槽渣等污泥的脱水设施,减少污泥产生量,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标牌,尽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5、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做到整洁有序,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性排放,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及时办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时委托处置,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账 6、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宝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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