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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6日,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根据《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作为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电镀基地合法入园企业之一,2013年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电镀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详见永环建[2013]86),批复规模为:整治提升后核定镀槽总容量 21333 升(剩余1517升保留待定),其中全自动垂直升降挂镀线电镀容量 19765 升、手动电镀镀槽容量 1568 升,自动化率92.6%(以环保局核准的电镀容量 22850 升为基准,自动化率86.5%)。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 500 吨塑料件和 500 吨五金件。整治提升后设置 2 条全自动垂直升降电镀生产线和手动电镀镀槽,具有排污许可证(副本编号浙CG2012A0149)。整治提升项目配套喷漆工序。 为适应市场的发展,企业拟对原有审批未建的 2 条全自动垂直升降电镀生产线和手动镀槽进行原地技改,技改后设 1 条全自动铜镍挂镀生产线、1 条半自动铜镍挂镀生产线和手动镀槽若干,保留配套喷漆工序,为提升产品性能,新增配套前处理蚀刻工序和后处理电泳工序,主要提供不锈钢、铝合金和锌合金产品等金属件电镀表面处理加工,同时保留少部分塑料件电镀表面处理加工。技改后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 18 万平方米五金件(折合约1800吨),年电镀加工 2 万平方米塑料件(折合约 30 吨)。技改项目将原有保留待定的1517 升重新利用,电镀总容量 22850 升保持不变(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核准的电镀容量 22850 升范围内),其中全自动挂镀线电镀容量 15829升(其中碱铜1922升、焦铜1922升、酸铜9443升、镀镍1922升、黄铜324升)、半自动铜镍挂镀镀槽容量 2574 升(其中黄铜1716升、镀镍858升)、手动挂镀镀槽容量4447 升(其中沙镍557升、枪黑522升、亮镍1566升、镀铬452升、冲击镍261升、镀银274升、仿金543升、黄铜272升),自动化率80.5%。 项目于2018年7月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11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审批(永环建[2018]363号)。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9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此次项目技改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5%。目前该项目已建部分的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塑料前处理自动线及电泳镀槽未建;天然气锅炉未建,改由园区集中供热,其他情况与环评保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蚀刻废水、显影的清洗废水、喷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因企业目前电泳工序未投入运行,故不产生电泳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分质分流按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4股废水(氰化氢喷淋废水进入含氰废水,铬酸雾喷淋废水进入含铬废水、喷漆废水、酸碱雾喷淋废水、蚀刻废水及显影的清洗废水进入喷漆、综合废水)进入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后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至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有机废气及颗粒物。 (1)氯化氢、硫酸雾:集气后经1套综合处理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26m。 (2)氰化氢:本项目碱铜、黄铜、银、仿金工序产生含有一定量氰化氢的废气,废气集气后经1套氰化氢处理塔(碱液+次氯酸钠喷淋塔)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26m排放。 (3)铬酸雾:集气后经1套铬雾处理塔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26m排放。 (4)有机废气:本项目喷漆及涂布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高空25m排放。 (5)颗粒物:本项目拉丝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水循环箱处理,尾气无组织逸散。 (三)噪声 (1)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2)车间内合理布局,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废液、废渣、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桶(袋)、漆渣、油墨渣、废菲林片、金属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电镀废液、废渣、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桶(袋)、漆渣、油墨渣、废菲林片等危废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粉尘出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电镀废水能够做到有关协议文件中对电镀废水分质分流的相关要求,并且喷漆及电镀废水已委托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关废气排放口的铬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的排放标准;喷漆、涂布车间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下风向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监测结果中,各监测点颗粒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规范》、《温州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导意见》(温环发【2019】14号)等有关规范要求,禁止使用硝酸退镀、六价铬钝化,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加强车间生产线密闭性,设置规范的负压标识,电镀线和喷漆车间要求做到密闭,改进废气收集方式,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加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喷漆废气塔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根据省、市涂装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的要求,为了提高污染物净化率和VOCs减排,需进一步优化喷漆废气的处理工艺,建议采用组合式有机废气处理工序,稳定达到浙江省《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做好各类废水的分质分流,废水不落地;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的循环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含氰、含铬废水收集池需加盖,对企业各废水收集池进行监控,达到电镀基地纳管水质要求,要求第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加强初期雨水池水质监控。规范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设备标识牌标出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活性炭种类和数量、外形尺寸(长*宽*高)、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5、加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培训、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6、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善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标志标识及转运台账记录。 7、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车间环境整洁、有序;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待所有生产线实施后进行整体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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