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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 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 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
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 20日,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根据《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主要从事各类塑料灯具、塑料鞋扣生产加工。项目租赁浙江浦东电缆厂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的现有厂房进行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喷涂项目建设,租赁建筑面积1050m2,总投资200万元,项目达年产UV真空镀膜塑料灯具3万件、塑料鞋扣6000万个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9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6]170号);本项目2017年3月开工,2017年11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漆雾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瓯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喷涂及固化有机废气。喷涂及固化有机废气经油气分离器+水帘除尘+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26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真空镀膜机及喷涂设备的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油漆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的生活污水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净化后的有机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厂界东侧(1号点)设置1个噪声测点,厂界北侧、南侧、西侧与其他企业厂房相连,无法布点。验收监测期间,所有测点无明显声源,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气收集设施,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去除率,规范废气排放口,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完善管路走向标识。 3、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台账,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5、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塑料灯具和塑料鞋扣UV真空镀膜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瓯北街道众森灯具饰品厂 2019年1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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