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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12月14日,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位于泰顺县新城片区YJ-02-05地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0m3/d,总占地面积为43010m2,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同时接纳泰顺县城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 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员工定员16人,厂内不设食宿,厂内年工作365天,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设计日处理20000m3污水,现实际已达到日处理16000m3污水的处理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4日通过泰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泰环建[2018]27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8月14日开工建设,2019年8月19日建成,同时投入运行。目前已完成泰顺污水总厂日处理20000m3污水建设项目,给排水工程尚未建成,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60000万元,目前实际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的泰顺污水总厂建设,不包括给排水工程。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为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同时接纳泰顺县城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项目污水(渗滤液)经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2/O 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加氯接触池及再生水泵房工艺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罗阳溪。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发生在格栅、沉砂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部位。本项目敞口建筑均已加盖封闭,曝气沉砂池处废气集气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引17米高空排放;生物反应池处废气集气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引17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和风机的运行。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后填埋。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泰顺筱村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渠废水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镍、总铜、总锌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总汞、总镉、总铅、六价铬、总铬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泰顺污水总厂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现场监测结果中,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泰顺污水总厂厂界东南侧布置1个上风向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于厂界北侧布置3个下风向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泰顺污水总厂东、南、西和北侧设置4个噪声测点。4个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两天昼夜监测中,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稳定达标。 3、规范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加强污泥管理,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台账;完善污泥堆场等臭气发生部位除臭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确保恶臭达标排放。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标识标牌及操作维护规程,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应急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泰顺污水总厂和给排水工程PPP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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