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1221日,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女鞋生产的企业,企业租用温州远大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渔藤路788号(第二层)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1513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双女鞋。企业于2017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双女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2月27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建[2017]42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工艺流程,不再进行钉中底、放包头、夹包、批皮、抛光和拉中包等工序,因企业不进行批皮、抛光等工序,故不产生相应污染物,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鹿城轻工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为有机溶剂废气。刷胶时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22m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包装材料、废胶类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边角料和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已与温州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危废环保管家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废活性炭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胶类包装桶由厂家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排放的生活污水中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VOCs和苯系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厂界厂界东侧 、南侧 、西侧 北侧 设置4个噪声测点。1、3、4号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号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总量排放

项目年排放废水201.6t/a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废气年排放量VOCs0.0483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温环发〔2018〕100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中的附件3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排放总量。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加强周边敏感点废气污染物的跟踪监测,确保空气环境质量达标,避免废气扰民。建议加装废气治理设施独立电表,便于监控。

3、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水性漆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的使用比例,降低VOCs排放总量。胶类原料的包装容器应加强密闭保管,使用后及时加盖密封,防止挥发,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环保设备标识牌标。规范排污口和采样口设置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补充废气处理设计方案。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工况监控系统和环保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原辅料出入库台账、设备运行维护台账做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5、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尽快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善警示标志。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千豪鞋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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