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 颗粒等药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

颗粒等药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1224日,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药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中药制剂、西药制剂(化学药品厂区内仅进行简单复配)等医药产品生产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11月,前身为叶同仁堂,创办于清康熙九年。本次建设项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D-54-2地块,土地面积为33333.92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50个品种的中成药、2个品种的西药。

项目现有员工350人,厂内设有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12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药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温开审批环[2017]12号);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于2019年3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655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50个品种的中成药、2个品种的西药。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实际建设中,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纳管排放,其他工序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中药材清洗废水、真空浓缩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研发及实验室废水、冷凝水、食堂污水和生活污水。中药材清洗废水、真空浓缩废水、地面清洗水、研发及实验室废水、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及废气处理废水经生产区域的明沟(渠)和排水口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进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分为清洁区生产废气及普通区废气、废水处理废气及食堂油烟。

清洁区生产废气粉尘主要为中药粉尘。洁净区的产尘设备(如粉碎、混合、过筛、制粒、包衣等)均自带抑尘、除尘设施或设备联线密闭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粉尘均由抑尘、除尘设备收集后循环利用,尾气进入洁净区空气循环系统。

普通区废气主要是中药粉尘,由前处理工序中的粉碎、切药、砂炒、装料及出料工序产生。其中西侧切药机所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西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17m排放;东侧切药机所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东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17m排放;砂炒粉尘收集后经水处理箱处理后引至高空17m排放;粉碎所产生的粉尘经粉碎机自带收集系统收集后循环使用;装料及出料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经企业配套的移动式除尘机收集并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量废气,该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尾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设有食堂,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HX-D-10A处理后排放,排放口高度12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等。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草药渣、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乙醇废液、化学品容器和生活垃圾。草药渣及生活垃圾委托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处置;化学品容器由原厂回收利用;乙醇废液委托余姚市隆欣食用酒精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口水质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切药车间及砂炒车间净化后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7米;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排放口高度12米。

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下风向布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新改扩建)。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结果表明,厂界四周4个噪声测点中,厂界西南侧、东南侧及西北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药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已建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具备正常运转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教育和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完善废水处理站的废气收集设施,规范设置油烟排气筒,对兼厌氧池等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4、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良好的污染物处理效果,稳定达标排放。

5、保持车间环境整洁,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及标牌、标示,建立完善危废的台账。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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